湖南法治報訊(全媒體記者 王薇 通訊員 劉鳳)抗日遺址是鐫刻民族記憶的“活化石”,烈士紀念設(shè)施是承載家國情懷的精神豐碑,它們的完整與莊嚴,容不得絲毫損害與褻瀆。當茶陵縣烈士陵園的圍墻被推倒、保護土地遭侵占,檢察機關(guān)以公益訴訟為盾,用精準監(jiān)督為英烈守護安息之地,讓被破壞的紅色屏障重新挺立。站在茶陵縣烈士陵園新砌的圍墻下,指尖劃過紅色的磚石,耳邊傳來風穿過松柏的簌簌聲,新立的警示牌在陽光下格外醒目,“烈士紀念設(shè)施受法律保護”幾個字筆鋒剛勁。茶陵縣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公益訴訟檢察部門副主任彭新棟回憶道:
記得也是這樣一個有風的春日,我和同事在“紅色資源專項排查”中第一次來到這里。遠遠就看見縣城交通街與公園路交會處的圍墻缺了一大段,取而代之的是一道灰撲撲的鐵皮圍欄,像道傷疤刻在陵園邊上?!斑@墻是上禮拜被推的,說是要修什么擋墻。”守園的老人嘆著氣,指給我們看散落的磚塊,“烈士們安息的地方,哪能這么折騰啊?!?/span>
蹲在圍欄邊,我拿著卷尺的手在微微抖動。根據(jù)縣退役軍人事務(wù)局提供的檔案,陵園保護范圍是以圍墻為起點向外延伸30米,可現(xiàn)在這鐵皮圍欄,硬生生往里面縮了5米多。手機拍下的照片里,斷裂的圍墻、裸露的土地,看得人心里發(fā)堵——“這不僅是占了塊地,更是對英烈的不敬啊?!?/span>
回到院里,我翻出《烈士紀念設(shè)施保護管理辦法》,“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占烈士紀念設(shè)施保護范圍內(nèi)的土地”赫然在目。這是明顯的違法行為,必須監(jiān)督糾正。于是,經(jīng)檢察長批準后,我院當天就立案了。
2023年4月27日,我把檢察建議書送到相關(guān)行政單位,督促其全面履行監(jiān)管職責,采取有效方式依法保護被非法侵占的烈士紀念設(shè)施保護范圍內(nèi)的土地,加強烈士紀念設(shè)施保護宣傳力度,在烈士紀念設(shè)施周邊設(shè)立警示標識,引導群眾自覺遵守法律法規(guī),在全社會營造尊崇英雄烈士、弘揚愛國主義精神的濃厚氛圍。該單位工作人員接過文件后表示:“彭檢察官你放心,這墻,我們肯定復原?!彼钢募系默F(xiàn)場照片,眉頭擰成了疙瘩,“是我們沒看住,對不住先烈?!?/span>
接下來的日子,我成為走訪烈士陵園的“??汀薄?粗┕り犚稽c點清理廢墟,看著新砌的圍墻慢慢“長”起來,心里那塊堵著的石頭才漸漸松動。有次下雨,正好碰見工作人員帶著施工隊冒雨校準圍墻位置,褲腳全是泥,卻笑著說:“差一厘米都不行,必須對得起烈士?!?/span>
同年5月底,行政主管單位工作人員給我發(fā)來了整改后的照片:圍墻筆直,警示牌鮮紅,墻根下還種上了一排小松柏。我特意跑去現(xiàn)場,守園老人拉著我看:“你看這墻,比原來還結(jié)實!昨天還有學生來陵園獻花,說看著更莊重了?!?/span>
風吹過新栽的松柏,沙沙作響,像在應(yīng)答。我望著陽光下莊嚴肅穆的陵園,突然懂了:我們修的不只是一道墻,更是在守護一個民族的精神坐標。每個細節(jié)都較真,每寸土地都護好,才是對英烈最好的告慰。
責編:劉惠明
一審:曾金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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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:湖南法治報